避孕可及性
来源:美国妇产科医师学会 · 更新:2026-10-13 · 查看原文
避孕可及性 临床 临床指导 委员会声明 委员会声明 委员会声明涉及妇产科实践相关问题,例如伦理以及对服务不足人群的照护可及性。
免费获取 避孕可及性 第21号 2025年11月 阅读本页即表示您同意ACOG的条款与条件。 阅读条款 全文及PDF见《妇产科学》 菜单 书签 登录以添加书签。
分享 Facebook Bluesky LinkedIn 电子邮件 第21号(替代2015年1月第615号委员会意见) 本委员会声明由美国妇产科医师学会促进妇产科健康照护公平委员会制定,并与Ann Baylor(医学博士)和Noah Nattell(医学博士、理学硕士)合作完成。
摘要 获得想要的避孕措施对于能够怀孕者的健康与福祉至关重要;一个承认社会与结构性力量对性与生殖健康相互关联的生殖正义框架,是公平地向所有患者提供避孕服务的关键。
妇产科医师应了解照护中的社会与结构性障碍以及偏见的可能性,并准备好以适合年龄且与患者健康素养相兼容的方式,应对关于避孕方法最常见的误解。
支付方(州、联邦和私人保险)、医院和医疗保健系统应将所有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方法纳入处方集,并应确保无需费用分摊或共付即可获得所有避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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